考點:心理健康
1.大腦三個基本功能系統:
感覺、運動、聯絡。
2.心理衛生定義:
也稱精神衛生,指通過各種有益的教育和措施,維護和改進健康的心理以適應當前和發展著的社會和自然環境,使生理、心理和社會功能都保持良好或完美狀態。
3.遺忘規律:
在識記后短時間內遺忘較多,隨著時間的推移,記憶保持的數量減少了,遺忘的進展也漸漸緩慢了,最后穩定在一個水平上。
4.心理健康的標志:
①身體、智力、情緒十分調和;
②適應環境、人際關系中彼此能謙讓;
③有幸福感;
④在工作和職業中,能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,過有效率的生活。
5.我國學者提出的心理健康的標準:
①智力水平處于正常范圍內,并能正確客觀地反映事物;
②心理與行為特點和生理年齡相匹配;
③情緒穩定,積極與情景相適應;
④心理與行為協調一致;
⑤社會適應良好,人際關系和諧;
⑥行為反應適度,不過敏,不遲鈍;
⑦在遵循基本社會行為規范的基礎上,能實現個人動機,滿足個人合理要求;
⑧自我意識與自我實際基本相符,“理想自我”與現實自我基本保持一致。